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

美養老防兒年金 勝台安養信託


「在美國,養兒防老、積殼防飢觀念並不合時宜,以致財務規畫師替客人著手最多的工作就是退休計畫,其次才是子女的教育計畫。」會計師暨財務規畫師李新忠指出,美國退休計畫產品有多種,且持有者生前都擁有掌控權,不必擔心被兒女榨光。


李新忠說,公司行號提供的401(k)退休計畫、保險公司提供的養老年金及人壽險等。這些產品都可指定受益人,一旦當事人往生,財產將自動轉到受益人名下。然而當事人在世時,擁有全權支配權,子女無權動用。

金融風暴後,不少人的401(k)退休計畫大失血,認為投資股市沒保障,以致目前提供擔保的養老年金成為時尚。

針對台灣近流行的「退休安養信託」(Retirement Trust Fund),資深銀行業者林健平說,安養信託是一種信託,可註明放進信託的資金如何使用,當事人並享有掌控權,但在美不流行。他認為養老年金比安養信託更適合退休人士,因為保本、保收入、終生可提領,當事人若逝世,配偶還可提領,適合55歲以上人士。

保險經紀孫進龍說,退休安養信託針對生前不希望資產被子女動用對象。在美國須先透過專業律師設立信託文件,並取得一個信託號碼後,保險公司才能替客戶提供量身打造的安養信託帳戶。這類帳戶可將當事人的錢投資到共同基金、股票或養老年金,目前並以養老年金最受歡迎。至於律師費通常在800元至1200元間。

曾擔任加州遺產法庭委員六年的于惠民說,對擁有不動產人士,在美國流行設立生前信託,做為生前將財產順利轉移到下一代,以便減少遺產稅及所得稅的主要工具。透過這項做法,可詳細列明遺產安排指示和條款,當事人生前也可完全掌控財產,並設定各種子女須遵守條件。若不幸往生,將不必透過遺產法庭冗長的認證程序,以及繳交遺產千分之一的手續費。

透過生前信託處置資產,資產雖不在名下,已變成信託,因仍有掌控權,法理上仍等於擁有這些資產,不可能享有申請政府福利的資格。

亞美老人服務中心執行主任尹大燕說,在美主要透過生前信託處理資產,但不是為了怕兒女詐欺,主要是不想被政府榨財。因為若未訂定遺囑或做好生前信託,遺產須經遺產法庭認證,至少花1、2年時間,且平白被削一筆錢。

不願具名的華裔銀髮族則說,一些人早將資產過戶給子女,銀行帳戶只剩一點現金,以便符合領取聯邦救濟金(SSI )。有些人其實將現金藏在床下或住家保險箱。結果房子遭竊不敢報警,或者報警不敢實說現金損失,因為將涉及詐騙政府福利金,只有啞巴吃黃蓮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eugenegroup.com.hk/foru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685&extra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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